第三十四类
烟草,烟具,火柴
[注释] 尤其包括: 烟草代用品(非医用的)。 尤其不包括: 贵重金属所制的某些烟具(第十四类)(查阅按字母排列的分类表); 不含烟草的医用卷烟(第五类)。
3401 烟草及其制品 3402 烟具 3403 火柴 3404 吸烟用打火机 3405 烟纸,过滤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