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商标注册保护对象:
文字,字母,数字,图形,音响,立体等。
商标不经注册不能受到保护。
二、申请人:
必须明确指出申请人,个体 ( 自然人或法人 ) ;能够享有权利,承担义务的合伙关系;几个人共同申请。
三、商标图样:
申请时必须提供希望受到保护的图样。
文字商标中的字体如果不是专利局通用的,如图形化设计的商标,或组合商标和指定颜色的商标,必须提供四
份图样。
标样用纸不能大于 A4 ,用于图样的区域不能超过 26 。 2 厘米 *17 厘米。只能在一边使用。左边必须
留出至少 2 。 5 厘米的空白。
如果需要颜色保护,在申请中必须指明颜色。
注册立体商标需要提交四份相同的平面图样。最多可能需要此商标六个不同角度的视图 ( 每个各四份 ) 。
申请音响商标注册时:
音响商标能受到保护的程度和它总体的音响效果有关。不管何种商标申请,都有可能需要添加说明。
四、
商品和服务:
商品和服务必须以分类顺序填写;建议使用尼斯分类字母排序表中的名称。如不行,也可以用行业中通用的名
称。必须使用德语。如果需要商品或服务项目的解释,德国专利局会通知申请人,要求解释。申请一旦提交,
不能再增加商品或服务项目,但随时可以减少。申请人可以指定一个优先类别。如果费用不足,此类将被优先
考虑。
请求加速审查:
指希望就申请要求和驳回绝对理由作出迅速决定。需交附加费。
优先权:
如果一商标在巴黎公约一成员国内已经完全相同地注册 ( 图样、商品 ) ,那么除了特定的情况,可以获得
注册。
五、收费:
包括申请费和超过三类的收费。包括公告印刷,申请和注册。申请时必须交齐所有费用,否则,专利局将通知
申请人,认为申请被撤回,除非在通知后一个月内,交齐费用和附加费。
六、签字:
申请书原件必须由申请人签字 ( 传真的签章无效 ) ;公司申请的,必须有经授权的人签字。必须有公司的公
章和必要的附加文字 ( 如 for and on behalf of ) 。
七、代理人:
在德国境内有住所或营业场所的,在原则上可以去专利局或专利法院直接申请注册。如果没有,任何人 ( 即使
是有德国国籍的人 ) 都必须通过专利代理人或律师代理。需要签署委托书,无需公证。
八、程序:
接到申请后,专利局先给申请发一个文号并确定申请日期 ( 专利局收到申请的日期 ) ,然后马上向申请人或
代理人寄出受理通知书。这以后,专利局将不再就收到书件寄出通知书。在确定文号和付费的类别后,将对是
否符合申请注册的正式要求作出审查。如果不符合要求,将通知申请人补正。如果补正在规定期限内作出,将
继续申请程序,否则,将驳回申请。如果申请存在以下缺陷,将以补正后的日期为申请日期:缺少申请人身份
的信息;没有商标图样;没有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。如果没有驳回的绝对理由,商标就能获得注册。如果有绝
对理由,申请人将接到通知书,并有机会在专利局规定的时间内就此陈述意见。
考虑到申请人的意见后,如果专利局认为仍有必要维持驳回。将由更高一级的审查员来决定能否注册。
如果注册被最终驳回,申请人可以首先向 OBJECTION EXAMINER 提出反对,反对无效,可以向联邦专利法院上
诉。提出反对或上诉的期限决定下达后的一个月。提出反对,不用另外收费。如果专利局没有在六个月内就反
对作出答复,申请人可以提出裁定请求,如果请求在两个月后还没有作出,申请人可以直接提出上诉。如果申
请资料符合规范,不存在绝对理由,商标将被注册和公告。必须注意到的是,注册后,商标获得得只是临时性
权利,还有可能遭到基于在先权利的异议。
九、异议:
商标注册公告后,在先权利人可以在三个月内提出异议。异议一式两份作出。如果异议成立,注册将被撤销。
如果这三个月里没有异议,商标就被正式注册了,只有注销撤销程序才能撤销商标权。
十、保护期:
保护期十年,从申请日算起,至十年后申请日所在月的最后一日为止。以后,每次续展十年。续展必须在保护
期最后一日前作出,如果在这一天还没有缴纳费用,专利局将通知注册人其商标将被撤销。在此通知送达后六
个月内,注册人仍然可以提出续展,但必须多交一笔费用。]
十一、商标注销:
商标权所有人可以在任何时候全部或部分 ( 指部分商品或服务 ) 放弃注册商标。在申请过程中,可以随时撤
回,或减少商品或服务项目。 |